陕建发〔2023〕112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精神,加强职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后备人才培养,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稳就业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测试的有关说明》,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见附件1),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持学籍证明;
(二)经过相应岗位实训或在建筑施工相关企业参加过相应岗位顶岗实习,且成绩合格(见附件2);
(三)个人自愿参加培训测试。
二、培训测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时、内容和测试时长、方式等,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036号)等文件执行。
三、证书发放
应届毕业生完成培训且测试成绩合格的,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见习培训合格证》(见附件3),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见附件4),且在次年完成32学时继续教育后,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将其见习培训合格证更新为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
四、有关要求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住建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我省培训机构目录内,自主选择1所机构参加培训测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日